为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、严于律己,以案为鉴、防微杜渐,现将4起巡察移交典型问题线索查处情况通报如下。
1.井研县供销社原党委书记、主任罗文违规安排公务接待、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报销、滥用职权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问题。2015年至2017年,罗文违规安排公务接待,在县供销社报销违规接待餐费、住宿费,共计0.6万余元;多次邀请朋友、同学到井研游玩,在县供销社违规报销住宿费,共计0.4万余元。2011年至2014年,罗文安排工作人员出具虚假验收材料,帮助相关企业违规获得财政资金补助,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61万元。罗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。2022年9月,罗文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。2022年12月,罗文因犯滥用职权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。
2.原峨边彝族自治县粮油实业总公司经理何勇私车公养、违规收受礼品、收受贿赂等问题。2015年至2016年,何勇在单位报销个人车辆燃油费、保养费,共计0.3万余元。2009年至2018年,何勇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白酒、土特产等。2008年至2018年,何勇利用职务便利,在退耕还林粮食供应和县级储备粮轮换业务过程中,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现金86万元。何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。2022年8月,何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,取消退休待遇。2022年11月,何勇因犯受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十五万元。
3.犍为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原党支部委员王波帮助他人骗领“创业补贴”问题。2017年,王波在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工作期间,明知其表弟熊某某寻找门店用于骗领“高校毕业生(在校大学生)创业补贴”,仍为其寻找了两间门店,后熊某某利用该两间门店,帮助他人办理营业执照,骗领“高校毕业生(在校大学生)创业补贴”2万元。2022年10月,王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、政务撤职处分,降为二级科员。
4.夹江县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、主席周文慧违规发放财物问题。2017年,周文慧违规同意在县科协科普活动经费中列支0.3万余元,为在职职工、西部志愿者和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等15人购买智能手环。2019年,周文慧违规同意为职工家属发放购物卡,共计0.15万元。2022年9月,周文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,切实引以为戒,知敬畏、存戒惧、守底线。各级党委(党组)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强化守土有责、守土担责、守土尽责政治担当,坚持真管真严、敢管敢严、长管长严,及时发现纠正干部队伍政治、思想、工作、生活、作风、纪律等方面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与巡察机构的协调协作,形成工作合力,做好情况通报、巡察期间沟通、问题线索移交、成果运用、整改监督等工作,推进监督力量整合、程序契合、工作融合,织密监督网络,增强综合监督效能。